第37章(7/8)
500万到4000万之间。当时国与国之间本就没有太严格的界限,又没有先进的科技搞测量,都是大约摸着估计。蒙古帝国的疆域那么大,有个百万的误差也在情理之中。如此说来,元朝实际控制的地盘与西汉的1400万差不多,但比唐朝的1600多万要差一些。越南就是南宋灭亡后脱离开中国大陆的,以前它归属于南宋。忽必烈曾经征伐过越南和缅甸以及老挝,但就是因为那里山险林深,大部队的优势显现不出来,都是无功而返。忽必烈也曾出海远征过rb,不过正想上岸修理rb时,被一场大风给破坏了一夜之间,大部分战船都被刮沉到了海底;十万军队只剩下几千命大的逃了回来。rb有个神风敢死队,就是为了感谢那场神风拯救了他们的国家,使他们免受了一场灭顶之灾,才特意取了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名字。至于元朝到底是不是中国的一个朝代,很多历史学家也是争论不休。有的说不是,有的说是。认为不是中国朝代的人说南宋一灭亡,中国就算亡国了;也有的说蒙古族是中国的一个民族,这个民族的人执掌中原是一种民族大融合的结果,元朝理应是中国的一个朝代。反正是各执一词,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都不像在信口雌黄。蒙古国说元朝是他们的,也有道理和依据。那里毕竟是铁木真的发家致富之地,老根就在那里,与我们争更是言之凿凿,证据多多,不由你不信不服。
历史存在着很多偶然和必然,以及数不清的不可思议。但无论它是什么,我们后人都得无条件地接受。就如我们现在发生的一切,也不是后人所能控制和臆测的,无论我们这个时代多么轰轰烈烈或者多么悲哀,后人看了这段历史也是一笑而过,不会太在意我们现今之人的感受的。
程戬就有这才能,把一个王朝的起始与兴衰都讲得通俗易懂,宫晓那是大长见识,更是受益匪浅。别看她事事管着程戬,程戬也是以她马首是瞻,从不反对她的任何决定和意见,其实她内心里是极度崇拜程戬的。
程戬的记忆力惊人,可谓是过目不忘,别人看过一本书,合上书本记忆不了内容的百分之十;而他竟能把整本书记个八九不离十。他的知识丰富多彩,不是他比别人看得多,而是他比别人记住得多。集沙成丘,集腋成裘,天长日久,日积月累,他的知识像汇海之水一样,用时就能波涛汹涌地澎湃而出,势不可挡。所以无论宫晓让他做什么题材的文章,他总是能一挥而就,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松完成。他写的文章从文法修辞,结构排列,都严密隽永,用词恰当得也无懈可击。宫晓为了考核程戬的记忆能力,特意抄了几首她认为程戬肯定没见过的唐诗宋词,让他只读三遍,看看能不能背诵下来。但一般情况下,程戬只那么看一遍,甚至只瞅几眼就背了出来。宫晓说他以前肯定会背这些诗词;程戬也不反驳,只是嘿嘿一笑,说一首词横竖就那百八十字,记它们还用费劲吗。
程戬就有那超乎常人的记忆力;但他的学习成绩却总是那样平平塌塌。也只有语文还马马虎虎,成绩能说得过去,但也不是很出色,也就八九十分的水平。这委实是宫晓百思不解的地方。
宫晓还知道程戬有一个特长,就是功夫还不错。程戬小时候跟着村里的拳师学打拳,上初中时又和一个体育老师系统地学习了大成拳。练习了这么多年,那些套路自是演练得有模有样,龙腾虎跃一般,起伏纵横,气势磅礴,威风凛凛。看得宫晓心花怒放,赞不绝口。但程戬一般不在外面显露这些特长,他怕别人说他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武夫。但在宫晓面前,他不掩饰,不隐藏。反正宫晓看程戬练拳只看热闹,不看实质,只要看到耍得眼花缭乱,她就拍着手说带劲,好看等会儿赏你一瓶饮料
有一次,宫晓要洗衣服,就让程戬把身上的体恤衫脱下来一并洗了;程戬依言脱下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