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笔下文学

笔下文学 > 都市言情 > 开局被顶替,我越战越勇 > 第304章 判决出炉

底色 字色 字号

第304章 判决出炉(2/5)

阳,犯侵占罪、重婚罪,被告人徐美凤,犯侵占罪,于2024年3月26日,提出‘刑事自诉’。”

    “本院立案受理后,依法适用‘普通程序’组成合议庭,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。”

    “自诉人陈伊婷,其委托代理人金胜,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以及辩护人朱思淼、蔡立轩,到庭参与庭审。”

    “现已审理终结。”

    金胜听完了前一部分,心里同时也过滤了一遍。

    法官这个说辞没毛病,反诉也就相当于当庭起诉,只是场合不同而已,程序上都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依旧会经过审查,立案,再开庭审理。

    所以直接省略了‘反诉’这一点。

    虽然在一审二次庭审的时候,经历了换辩护律师的事情。

    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判决书主要记录案件的事实、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。

    而辩护律师的更换属于程序性事项,通常不会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。

    “经法院审理查明:被告人.......”

    “以上事实,经庭审举证、质证,本院予以确认。”

    “下列证据证实:.......”

    “另,在庭审过程中,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指使证人毛雪芳,出具虚假证明,故意隐匿犯罪事实,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,与本案并案审理。”

    “被告人毛雪芳,业已当庭承认其犯罪事实......”

    “综上,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。”

    “依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,第二百五十八条、第三百零五条,第三百零七条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十五条第一款,第七十二条第一款,第七十三条第二款,第六十四条。”

    “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、第一千零八十七条.....”

    “判决如下:”

    金胜一边听着法官点出的法条,一边在心里对照着。

    前面是依次点出了‘侵占’、‘重婚’、‘伪证’、‘妨害作证’,四个罪名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罪名,估计是给周阳和徐美凤两人的。

    毕竟犯罪的主体、主观、客观都不相同,不适用一个罪名。

    之后是关于适用减刑、缓刑的法律依据。

    这应该是给毛雪芳准备的。

    民事部分,金胜听到了离婚、财产分割...等等。

    法官考虑的很全面,几个因素全都照顾到了。

    “全体起立”

    书记员的声音响起,众人尽皆起身。

    这是宣判的必要形式。

    主要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,法庭的权威性。

    “一:被告人周阳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,犯‘重婚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1年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罚金1万元。”

    “二:被告人徐美凤,犯‘侵占罪’、判处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2万元,犯‘妨害作证罪’、判处拘役6个月。”

    “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,罚金2万元。”

    “三:责令被告人周阳、徐美凤,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,返还自诉人陈伊婷37万8千元整。”

    “四:被告人毛雪芳,犯‘伪证罪’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期一

-->>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
上一页目录下一页推荐本书加入书签
  新书推荐:神医废材妃:皇叔宠如命! 叶楚月夜墨寒 嫁给残疾书生后她旺夫成瘾 全网都在嗑我和电竞野王的CP HP似曾相识 重生嫡长女她是真祖宗 娇妻你好甜:总裁要试婚 苏门赘婿 九霄龙皇

设置

字体样式
字体大小